- 114-1學期學生撰寫之【永續實踐專案計畫】或【永續服務學習計畫】,執行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2月2日。
- 請以電腦【繕打】方式撰寫,如有塗改修正處,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若修正處超過10(含)處,請重新影印。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簽名處請親簽或蓋章,請不要使用電子簽。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點我下載)
-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114-1學期 每月提案繳件日期 | |||
年月(繳件期間) | 學生提案期限 | 審核期限 | 計畫執行期間 |
114.08-09 | 114.09.09(二) | 114.09.10(三) | 114.09.08-114.12.02 |
114-1學期 每月成果繳件日期 | |||
年月(執行期間) | 學生(執行)成果繳交期限 | 審核期限 | 複審期限 |
114.08 | 114.09.05(五) | 114.09.08(一) | 114.09.11(四) |
114.09 | 114.10.06(一) | 114.10.08(三) | 114.10.14(二) |
114.10 | 114.11.05(三) | 114.11.10(一) | 114.11.12(三) |
114.11 | 114.12.05(五) | 114.12.08(一) | 114.12.10(三) |
- 114-1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5年9月09日(二)17:00止(因配合本學期開學日,本次受理寬限期延長如公告),逾期恕不受理。
- 依據實施方式,兩類別申請執行期程至少需3個月,因本年度經費將於11月底結案,故114-1學期申請期程一律為3個月(9/3~12/2)
- 本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
§ 實施對象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 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實施方式
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參與永續發展相關服務學習活動,強化環境、社會與永續意識,提升解決問題能力,特訂定本獎助學金實施方式如下:
永續實踐專案計畫 | 永續服務學習計畫 | |
理念 | 透過永續實踐行動的規劃與執行,強化學生解決問題能力。 | 透過志工服務參與,達到自我增能及利他精神之實踐。 |
條件 | 以個人或團體方式申請,團體以2~6人為限。 | 須完成志工基礎訓及本校志工特殊教育訓練。 |
執行期程 | 專案執行周期需達3~6個月(不含專案撰寫及成果製作,且準備週期不 得超過總執行週期三分之一),並於校內進行。 | 每周服務時間不得低於2小時且不得超過4小時;每學期實際執行須至少3個月且不得超過4個月。 |
限制 | 團體申請案,每人皆需提出專案及繳交成果報告,並詳細列出工作內容。 | 每人每學期申請一次為限。志工服務不得為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必修學分之學習項目,依審核單位最終認定為主。 |
申請與執行流程: |
第一階段計畫提案:符合資格者,依規定格式繳交,並於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及永續服務計劃。 第二階段計畫執行:依計畫內容進行實作,每月繳交「每月執行成果報告表」,若當月未繳交或未依原計畫執行,將影響獎助學金之核發。 第三階段成果繳交:計畫完成末月,於期限內繳交「總成果報告書」,請依規定格式繳交,並於期限內繳交成果,若當月未繳交或未依原計畫執行,將影響該月獎助學金之核發。 第四階段影片繳交:成果報告書繳交後10個工作天將影片寄至本組信箱(sls@asia.edu.tw),此階段不強制繳交,如於期限內繳交,將額外發放新台幣3,000元。 |
§ 助學措施
第一階段學生提出完整永續實踐專案計畫或永續服務學習專案計畫後,審核單位依計畫審核並核定獎助學金,學生每月依計畫進度表執行。
- 永續實踐專案計畫:核定金額依計畫與永續發展之關聯性及執行所需經費審核新台幣2,000元至6,000元不等。
- 永續服務學習計畫:每小時新台幣 250 元。
第三階段學生計畫執行完畢後,繳交總成果報告書(末月不另繳交每月執行成果報告書),審核單位依學生具體成果證明,核發該月計畫獎學金。
第四階段成果報告書繳交後10個工作天繳交影片,核發助學金新台幣3,000元。
注意事項:
- 本計畫申請獎助學金,該活動或課程紀錄不列入畢業門檻計算。
- 永續實踐服務學習項下計畫不得與本辦法其他學習輔導補助方案相似。
- 若未依計畫繳交每月成果報告,自未繳交月份起,該專案將不再核定獎 助學金。
- 每人每年申請數、每月助學金、每月計畫獎學金視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發放。
- 永續實踐專案計畫最終以審核單位認證為主。
- 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表單格式請勿更動。
檢核資料 | 表單下載 | |
永續實踐服務學習助學金 申請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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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實踐專案計畫 | 永續服務計劃書 | ![]() ![]() |
每月執行成果報告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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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果報告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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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服務學習計畫 | 永續服務計劃書 | ![]() ![]() |
每月執行成果報告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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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果報告書 | ![]() ![]() |
申請資料送繳單位:學務處 課外活動與服務學習組 (設計學院1樓A118辦公室)
承辦人員:蔣小姐
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3292
電子信箱:cyttyc@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