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 一、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 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 二、 11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 三、 111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 四、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 (三)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 (四)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各校協助上傳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 等相關證明文件。
- 檢附文件:
-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 (二)111 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符合申請人資格 條件之證明文件 (請詳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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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須由學校辦理初評,故請同學檢具相關資料,於10月02日下午5點前送至生輔組憑辦(逾期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