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暨反霸凌相關宣導事項

  • 2022-01-10
  • 學務處管理者
一、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以下簡稱本網站)「法令」專區,供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二、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或投訴信箱。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二、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方能有效預防及精進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並落實三級輔導策略。
三、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
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業已上傳本網站「影音專區」,為擴大宣導成效,各校可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