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园霸凌防制准则Q&A」暨反霸凌相关宣导事项

  • 2022-01-10
  • 学务处管理者
一、教育部「校园霸凌防制准则Q&A」及「校园霸凌事件处理流程图」已公布于「教育部防制校园霸凌专区」网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以下简称本网站)「法令」专区,供参考运用,俾利完善校园霸凌事件处置情形。
二、为加强防制校园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为应勇于拒绝并主动反映,可利用五大通报管道:
  (一)周围的师长朋友(导师、家长、好同学或好朋友)。
  (二)学校申诉电话或投诉信箱。
  (三)县市防制校园霸凌专线或投诉信箱。
  (四)教育部防制校园霸凌专线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园霸凌专区留言板。
二、学校知悉疑似校园霸凌情事,应立即启动处理与辅导机制,并掌握校园霸凌事件处理四原则:知悉通报、处理调查、辅导介入及关系修复,方能有效预防及精进处理校园霸凌事件,并落实三级辅导策略。
三、110年度【我的未来我作主】防制
毒品暨防制霸凌微电影竞赛作品,业已上传本网站「影音专区」,为扩大宣导成效,各校可配合宣导及融入课程教学弹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