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訊息】衛生福利部於109年3月10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

  • 2020-03-20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綜(五)字第1090036669號  
   
發 文 日 期︰2020-03-17  
附   件:

公告影本  99d435fbb6fb9eb489c6f23d82a8e403_1090036669_Attach1.pdf
公告之附件  99d435fbb6fb9eb489c6f23d82a8e403_1090036669_Attach2.odt
主   旨:衛生福利部於本(109)年3月10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   明:依衛生福利部本年3月10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6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