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訊息】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2021-08-10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綜(五)字第1100103189號 發 文 日 期︰2021-08-06 附 件:1. 1100729 函文影本 (PDF) 2. 1100729 公告影本 (PDF) 主 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7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請查照。 說 明:依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7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A號函(附件1)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