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讯息】修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

  • 2021-08-10

关︰教育部

号︰台教综()字第1100103189

期︰2021-08-06

附   件:1. 1100729 函文影本 (PDF)

        2. 1100729 公告影本 (PDF)

主   旨:转知卫生福利部业于本(110)729日以卫授疾字第1100200687号公告修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案,请查照。

说   明:依卫生福利部于本(110)729日以卫授疾字第1100200687A号函(附件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