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讯息】修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 2021-08-10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综(五)字第1100103189号 发 文 日 期︰2021-08-06 附 件:1. 1100729 函文影本 (PDF) 2. 1100729 公告影本 (PDF) 主 旨:转知卫生福利部业于本(110)年7月29日以卫授疾字第1100200687号公告修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标准及防疫措施裁罚规定」案,请查照。 说 明:依卫生福利部于本(110)年7月29日以卫授疾字第1100200687A号函(附件1)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