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授課適用111學年度(含)前課綱之學生
講授課為開學加退選時加選,加退選時間過後,則不受理停修、退選或換班
講授課上課時數:
- 講授(一)為線上課程6小時並取得基礎訓練證書始得及格。
- 講授(二)為現場12小時。
- 講授(一)A班於02/29公告課程資訊於至本組網站,並於03/04上午8點至03/22下午5點前繳交學習證明。
- 講授(一)B班於04/18公告課程資訊於至本組網站,並於04/22上午8點至05/10下午5點前繳交學習證明。
- 線上課程,故不開放補位,選課人數額滿不加開。
- 講授(二)A、B班課程資訊於上課前一個工作日公告至本組網站。
- 講授(二)為現場12小時,取得特殊訓練證書始得及格,若已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但完成講授(二)者,可攜帶志願服務紀錄冊至本組領取完訓時數條。
- 想本學期同時修講授(一)及講授(二),請依下方說明選課/修課。
- 補位講授(二)A班,可選講授(一)A班,講授(一)A班於03/11下午五點前繳交講授(一)證明。
- 補位講授(二)B班,可選講授(一)A、B班,講授(一)A班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講授(一)證明,講授(一)B班於4/30下午五點前繳交講授(一)證明。
- 若本學期有補位過,則不可再補其他班級,例:已補位講授(二)A班但未如期上課,則不可再補其他班級,本學期(一)通過、(二)未過。
- 課前30分鐘開放補位,須備齊以下資料,若未準備齊全或課程有衝堂將不受理補位。
- 學生證、課表(出示學生資訊系統即可,不接受截圖、列印)、講授一成績(出示學生資訊系統即可,若為當學期修課,由工作人員查詢是否通過)、基礎訓練證書影本1份(A4滿版,黑白即可)。
- 若本學期有選講授(二)或補位過其他班級講授(二),則不可再補其他班級。
換班或退選:同學因不可抗拒之因素(例:喪假)需請假,請在課程後7個工作天內(不含國定假日)繳交證明至課服組,例如:113年03月14日上課,必須在113年03月25日下午5點之前將證明送至課服組。
詳細上課時間詳如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