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服組】112-1服務與學習-實作課/校外實作申請「校外多元服務」公告
 

  • 2023-08-16
  • 學務處管理者

一、為提供服務與學習-實作課多元服務學習機會,修課學生可於開學後第一週向課服組申請「校外多元服務」。
二、校外多元服務學習申請規定:

(一)申請資格:112-1修課之學生(含112-1及111-2新生、111-2已申請之重修生)
(二)服務單位:政府合法立案之機關、機構、法人等非營利單位,可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核發服務時數之單位,提供學生進行社會公益服務,且需經學務處課服組審核通過始可。
(三)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12年09月15日(五)止
(四)112-1修課服務時程:112年09月18日起至12月22日止
(五)申請文件:校外多元服務學習申請書及合作協議書(以上須為正本,恕不收影本)

三、學期成績認證規定:112年12月29日(五)前需繳回下列認證資料並通過複核後,始可登錄成績。

(一)繳回紙本-校外多元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單(服務時數須滿30小時且每週至多4小時)。紙本時數證明單須為正本,恕不收影本,如有塗改須請督導單位蓋章認證
(二)填報「校外多元服務學習問卷調查表」
google表單填報https://forms.gle/11WiS5n9wxHXnUMe8
(三)繳回電子檔-校外多元服務學習期末反思心得報告(含服務照片至少4張)。

四、多元服務學習時數不得與各系所規定之實習或志工時數重覆認定。
五、參加多元服務學習學生凡有不法行為或以他人名義替代服務者,經查證屬實,該生該學期該科不予通過並需重修,且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嚴處。
六、申請多元服務學習學生所填送之各項資料,經查明有虛偽不實者,將依相關規定提出適當懲處並重修本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