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18 歲以上至 35 歲以下,考取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且對性別議題有學習興趣之在學女性。
申請資格條件
(1) 本辦法規定之大專院校為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不含研究生)。
(2) 申請者學習成績須達等第 B(75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須為及格者,申請若為大學一年級新生,以高中職最後學期之成績提出申請。
(3)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之家庭年度總收入未超過 120 萬元。若經查證發現不實者,機構有權收回所發之獎助學金費用。
(4)若已有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補助,勿重複申請。
申請期間
114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申請方式
第一類:申請者向提供服務之本會分所提出後,由分所彙整資料提交申請文件。
第二類:由申請者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文件。 (郵寄地址:23143 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 2-1 號 勵馨基金會 欣恩獎助學金收) 聯絡人:(02)89115595*116 張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