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勵辦法(10/23止,繳至生輔組)

  • 2023-09-25
  • 學務處管理者
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10/23止,繳至生輔組)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 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 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 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 始分數。

詳細請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