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 公告
114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業務」
一、職務名稱: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二、職稱:約聘人員
三、名額:正取6名(備取6名)。
四、收件截止:114年11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資格條件:
(一)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 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 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六、工作項目: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八、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九、詳細報名方式請至彰化縣衛局網站查詢:https://www.chshb.gov.tw/node/219118805#gsc.tab=0
學生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