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台中市108年補助各級學校辦理動物保護宣導活動,有意願辦理請於108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

  • 2019-01-18
來 文 機 關︰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來 文 字 號︰中市動保字第1080000404號  
   
發 文 日 期︰2019-01-14  
 
主   旨:本市108年補助各級學校辦理動物保護宣導活動自即日起開始受理,倘貴校有意願辦理請於108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處對民間團體補(捐)助作業規範辦理。
二、108年臺中市動物福利基金編列補助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辦理動物保護宣導活動經費新臺幣12萬元整,並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接受申請,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三、依前揭規範第4點第1項規定「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以不超過計畫所列總經費百分之八十為限,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同一申請單位每一年度補助一次,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倘貴校有意願辦理,請於活動開始1個月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逕向本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