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107年「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學生巡迴教育宣導」

  • 2018-03-23
文 機 關︰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來 文 字 號︰中市動保字第10700021531號  
   
發 文 日 期︰2018-03-21  
附   件:如說明五  1.  b48b61c9aa5710c720f28546575756d8_10700021531_Attach01.pdf
主   旨:為推動107年「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學生巡迴教育宣導」,惠請貴局協助宣傳並轉知各級學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及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二、旨揭活動內容涵蓋動物保護法及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例介紹、遇流浪犬隻因應措施及如何防範狂犬病危害等,以培養學生尊重生命教育與愛護環境態度及狂犬病防疫觀念。
三、旨揭活動辦理期間自107年4月2日起至11月15日止,將委託講師至本市各級學校辦理教育宣導活動。每場次宣導時間50分鐘、人數20人以上為原則,學校無需負擔講師費用,惟請有意願辦理之學校於107年10月31日前填妥調查表,以免備文方式逕送(傳真:23869291)本處,並提供室內場地(如教室、視聽教室、禮堂或體育館等)以及電腦、擴音等相關設備。另因本市幅員遼闊,安排時間請考量講師交通往返時程規劃。
四、另提供本市各級學校自主推動動物福利及生命教育相關課程、諮詢及課程所需之參考,本處特建置「動物保護專家學者名單」,請逕上本處網站─動保專區─動物保護專家學者名單進行查詢。
五、檢附臺中市107年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學生巡迴教育宣導活動意願調查表1份,倘有其他問題,請逕洽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3869425分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