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校「學生活動器材借用與管理要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2017-02-20

主   旨:修訂本校「學生活動器材借用與管理要點」(如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1份),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   明:本案業經106年1月11日105學年度第11次學務處處務會議通過修正。

附件:

1.亞洲學字第F1060213002號

2.學生活動器材借用與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