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訊息】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0月19日修正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第9條

  • 2021-10-28
  • 學務處管理者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來 文 字 號︰臺教綜(五)字第1100143343號

發 文 日 期︰2021-10-22

主   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101741號函(附件)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指定處所居家隔離者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修正條文第2條)
  (二)配合指定處所居家隔離措施實施時程,明文第2條修正規定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