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服組】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檢送修正之「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

  • 2023-09-25
  • 學務處管理者

一、來文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檢送修正之「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
二、修正資訊:
(一)修正第六點補助原則及隨團指導老師補助辦法:
1、補助原則:本補助款係依團隊人數予以核定,故如團隊減少青年人數,則依減少之人數減列補助金額。
2、隨團指導老師加額補助:
(1)隨團指導老師與實際出隊團隊成員之身分不得重複。
(2)隨團指導老師須參加當年度署內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相關活動至少1次,或於所屬學校開設有學分課程以做為服務計畫培訓機制之一;如申請單位屬非營利組織者,隨團指導老師應為組織之重要幹部(如:秘書長、理事長等),並應參加當年度署內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相關活動至少1次,符合前述條件始得申請補助。
(二)修正第十一點督導及查核規定:
團隊人員變更不得超過原申請之團隊人數二分之一,若不符規定,每變更超過1人,本署將扣除新臺幣2,000元,並納入未來團隊申請補助之重要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