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文為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辦理「桃園市113年度青年國際志工服務隊暑期補助計畫」。
二、補助資訊:
(一)提案對象及資格:
1、本計畫所稱之青年,係指15歲以上、35歲以下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之青年。
2、依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團體、財團法人或學校,組成六人以上青年志工團隊,團隊成員三分之一以上領有
志願服務紀錄冊。
3、至海外(臺澎金馬以外地區)從事志工服務行動,執行計畫時間須落在1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間。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19日(五)下午5點止。
(三)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