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生活津贴」申请(学校截止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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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设籍桃园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私立」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在学学生,其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562元以下)。
二、申请期限: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本校收件截止)。
三、旨揭要点暨其附件电子档请至本局局网-最新消息下载(http://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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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设籍桃园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私立」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在学学生,其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562元以下)。
二、申请期限: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本校收件截止)。
三、旨揭要点暨其附件电子档请至本局局网-最新消息下载(http://ipb.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