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辅组】112学年度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级距公告

  • 2023-11-30
  • 学务处管理者
   112学年度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级距通知,请有申请的同学至学生资讯系统(路径学校首页-校园入口网站-学生资讯系统),选择各项申请项下之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第一阶段结果查询查看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的级距。
注意事项:
1、申请同学如对财政部所查核的年收入级别、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的结果有疑虑者,请同学至全省各地国税局或税捐稽征所申请(非户籍地也可)111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及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清单『包含申请人及关系人(含父、母亲)之清单,无论有无收入皆须申请』,于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持相关证明至学务处生辅组找赖小姐,届时未提出疑虑者,视同财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查核结果无误,事后不得要求级距更改。
2、申请同学如要取消申请弱势学生补助,亦请于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至学务处生辅组洽赖小姐,告知需取消申请补助,未告知者,视同要申请补助。
3、如有疑问或任何问题,请速洽行政大楼1楼生活辅导组或电洽(04)23323456分机3211赖小姐洽询。也烦请告知身旁有申请的同学此项讯息,谢谢!
备注

1、申请个人111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或财产清单,须持个人国民身分证正本(影本)及印章,如需代为申请其他关系人(如父母亲)之清单,须持有关系人之身分证正本(影本)、印章及委讬书,前往全省各地国税局或税捐稽征所申请。
2、此次通知仅提供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查核结果,不包括是否获得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的补助因教育部规定已申请教育部各类学杂费减免,及政府其他助学措施(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渔民子女就学奖助学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劳工子女发展技艺能助学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清寒荣民子女奖助学金、台北市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等)者,不得再申请弱势助学计画之补助,若有重复申请时优先核给顺序依教育部来函规定办理。
3、补助学金:
家庭年所得级距 学士班每年补助金额 硕博士每年补助金额
30 万以下 20,000 35,000
超过 30 万~40 万以下 27,000
超过 40 万~50 万以下 22,000
超过 50 万~60 万以下 17,000
超过 60 万~70 万以下 12,000
超过 70 万~90 万以下 15,000
学士班定额减免私立学杂费差额3.5万/年(无须提出申请)112-2学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