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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 |||||||||
来 文 字 号︰台教师(一)字第1080163403号 | |||||||||
发 文 日 期︰2019-11-11 | |||||||||
附 件: 1. 征件新闻稿 16c0b3711b5f1960fb876736fe26d836_1080163403_Attach1.odt 2. 申请表 16c0b3711b5f1960fb876736fe26d836_1080163403_Attach2.odt 3. 补助要点 16c0b3711b5f1960fb876736fe26d836_1080163403_Attach3.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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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转知109年「文化部办理亚西及南亚地区与台湾文化交流合作补助要点」,请惠予公告周知,并鼓励各界团队踊跃投件,请查照。 | |||||||||
说 明: 一、依据文化部(下称该部)108年11月6日文交字第1083031286号函办理。 二、为鼓励台湾与亚西及南亚地区艺文单位进行合作创制及双向交流,该部订定「文化部办理亚西及南亚地区与台湾文化交流合作补助要点」,自即日起征件至108年11月30日止(邮戳为凭)。 三、检附旨揭补助要点、申请表与征件新闻稿,详情请参考该部奖补助资讯网(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本案联络人文化交流司亚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电话:02-8512-6717,电子邮件:lazurite@mo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