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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 电话 :(02)77129061 | ||||||||
来 文 字 号︰台教资(三)字第1060123999A号 | Email :huiyun@mail.moe.gov.tw | ||||||||
发 文 日 期︰2017-09-01 | |||||||||
附 件:107年数码学伴计画实施说明--大专校院 1. 204c8a7db23167d90a7e2f4ab7a64c54_1060123999A_Attach1.pdf | |||||||||
主 旨:检送本部「107年数码学伴计画」实施说明(夥伴大学实施计画申请说明,如附件),请拟申请之学校于期限内备齐文件函报本部,请查照。 | |||||||||
说 明: 一、因应偏远地区国民中小学/数码机会中心(以下简称DOC)学童学习需求,提供线上即时陪伴与学习,鼓励大专校院结合学校之行政、资讯、辅导及教学单位资源,强化教学端(大学生)与学习端(国民中小学/DOC学童)线上即时陪伴与学习内容深度与品质,办理107年夥伴大学之招募。 二、服务对象及时段 (一)服务对象:为各县市符合e化发展程度较为缓慢之3至5级区域之国民中小学或106年本部核定之DOC名单的在学学童,以3至9年级为主要对象。申请计画服务学童数最低以50(含)名为原则,核定后由本部媒合各县市申请之学童纳入计画。另非范围内之服务对象,各申请学校可以附加价值纳入本计画,但经费由申请学校自筹。 (二)服务时段:以学童学期在校上课时间放学后的时间为主,共计20周(上、下学期各10周),每周2次,每次2堂课,每堂课以45分钟,每次共计90分钟,(同一天上课不可超过90分钟),最迟应于晚上8:30结束。 三、107年数码学伴计画执行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为期12个月(约2学期)。本计画经费以部分补助为主,本部补助90%,馀10%由申请之大专校院自筹。请有意愿参与之大专校院个别申请,一校一计画原则(计画书50页以内为限),于计画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止(以邮戳为凭)完成线上申请并函送「107年数码学伴计画」夥伴大学实施计画书到部,经本部初审、复审媒合学习端之国民中小学/DOC,并签核后通知。 四、107年度预算案尚未经立法院审议通过,将依审议结果调整计画经费,并按预算法54条之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