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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文 机 关︰台中市动物保护防疫处 | |||||||||
来 文 字 号︰中市动保字第1090006816号 | |||||||||
发 文 日 期︰2020-09-10 | |||||||||
附 件:如说明一 1090011094_学.pdf | |||||||||
主 旨:本市109年补助私立各级学校办理动物保护宣导活动,倘贵校有意愿办理,请于109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请查照。 | |||||||||
说 明: 一、依据本处对民间团体补(捐)助作业规范办理。 二、本处109年补助私立各级学校办理「动物保护宣导活动」经费目前尚有馀额,倘贵校有意愿办理,请于109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补助经费用罄为止。 三、依前揭规范第4条第1项规定:「每一申请单位之补助以不超过计画所列总经费百分之八十为限,申请单位须编列自筹款;同一申请单位每一年度补助一次,补助金额不超过新台币二万元。」 四、上开相关申请作业规范表格可至本处网站「便民服务—表格下载—动物保护业务」下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