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关桃园市「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一案,惠请贵校协助周知,详如说明,请查照。 | |||||||||
说 明: 一、为减轻本市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就读私立大专校院者之经济负担,免于家庭落入经济匮乏之虞,提供本助学 补助,协助其子女顺利就学,并期劳工能安心谋职尽速就业。 二、桃园市111年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助学补助之补助对象、资格、补助金额,简述如下: (一)申请期间:112年1月16日至112年3月20日止。 (二)申请对象:依公告所定之申请起始日前已设籍桃园市达四个月以上之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且子女现就读私立 大专校院(不含五专前三年及研究生)。 (三)申请资格: 1、通过劳动部「办理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实施要点」审查者并领有已核定审查结果通知书。 2、或已领取其他各级政府就学费用或未申请劳动部补助,但「符合本补助计画申请资格者」皆可提出申请。 (四)补助金额:每名最高补助1万1,800元。 (五)本次申请除延续上学年申请资格放宽至虽未领有劳动部就学补助,但符合「本补助计画申请资格者」亦得申请 并整并相关申请表单,期能借由简化程序,让劳工朋友省时省力! 三、随函检送旨揭计画、简章、申请书及领据(含范例)电子档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