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07年补助各级学校办理动物保护宣导活动自即日起开始受理

  • 2018-03-23
来 文 机 关︰台中市动物保护防疫处  
来 文 字 号︰中市动保字第1070002150号  
   
发 文 日 期︰2018-03-21  
附   件:
 
主   旨:本市107年补助各级学校办理动物保护宣导活动自即日起开始受理,倘贵校有意愿办理请于107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处对民间团体补(捐)助作业规范办理。
二、107年台中市动物福利基金编列补助本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办理动物保护宣导活动经费新台币12万元整,并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接受申请,补助经费用罄为止。
三、依前揭规范第4点第1项规定「每一申请单位之补助以不超过计画所列总经费百分之八十为限,申请单位须编列自筹款;同一申请单位每一年度补助一次,补助金额不超过新台币二万元。」倘贵校有意愿办理,请于活动开始1个月前填具申请表并检附相关文件迳向本处申请。
四、上开相关申请表格可至本处网站「便民服务-表格下载-动物保护业务」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