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讯息】教育部修正「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

  • 2023-05-19
  • 学务处管理者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号

发 文 日 期︰2023-05-19

主   旨:检送修正「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1份,详如說明,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部112年4月14日台教高(三)字第1122201024号函(諒达)续办。
二、考量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简称指挥 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阶并指挥中心解编,惟仍保留确诊者0+N制度、防疫假别及建议戴口罩之场所等相关规定,爰配合修正旨揭指引并将「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 染性肺炎学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整并纳入。
三、住宿学生筛检阳性以返家自主健康管理为原则;如有留校进 行自主健康管理之必要者,学校得视宿舍量能设置照护宿舍,并以独立卫浴且能与健康学生区隔之套房为佳。
四、教职员工生如筛检阳性轻症或无症狀,请依指挥中心112年3 月9日建议进行「0+n自主健康管理」及假别(「0+n各類适 用对象假别」图卡)规定办理。
五、本案如有疑问请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学:邱淑贞小姐(02)7736-6304。
(二)技专校院:郑淑真专员(02)7736-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