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讯息】转知卫生福利部本(110)年9月6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01号公告「桃园市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防疫强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适用,请查照。

  • 2021-10-07
  • 林韦绫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综(五)字第1100135534号

发 文 日 期︰2021-10-06

主   旨:转知卫生福利部本(110)年9月6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01号公告「桃园市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防疫强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适用,请查照。

说   明:依卫生福利部本年10月1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23A号函副本(附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