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讯息】转知卫生福利部本(110)年9月6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01号公告「桃园市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防疫强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适用,请查照。 2021-10-07 林韦绫 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综(五)字第1100135534号 发 文 日 期︰2021-10-06 主 旨:转知卫生福利部本(110)年9月6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01号公告「桃园市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级疫情警戒防疫强化措施」,自本年10月1日起停止适用,请查照。 说 明:依卫生福利部本年10月1日卫授疾字第1100200823A号函副本(附件)办理。 公文影本.pdf 公告影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