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文 机 关︰教育部
来 文 字 号︰台教高(三)字第1112204435号
发 文 日 期︰2022-10-11
主 旨:检送修正「大专校院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本部111年9月6日台教高(三)字第1112203706号函(谅达)续办。
二、本次修正系配合疫情发展松绑防疫措施,自111年10月13日起实施,主要调整说明如下:
(一)教职员工生出国办理方式(本指引第11点),请参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对全球疫情及边境防疫建议,并依学
校出国请假之相关规定办理。
(二)学校教职员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寝室室友确诊,教职员工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到校规定(本指引第12点第4款
、第15点),说明如下:
1、教职员工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如无症状且持有2日内快 筛阴性结果,可入校(班)上班、上课。
2、教职员工生于自主防疫期间,如有症状,请在家休息, 不入校(班)上班、上课。